关于召开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会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21-12-10 09:49:24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召开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
本次结题方式分为审核结题和答辩结题。审核结题的科研项目将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并邀请专家直接进行评审后给予鉴定,无需答辩;答辩结题的科研项目则将进行分组召开结题评审会,结题人员分组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请参加答辩结题的人员准时参加评审会,答辩时间和地点由答辩秘书通知到每位参加答辩的人员。
二、审核结题
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需科技处和科研平台专家严格按照《科研平台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后予以鉴定;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则严格按照《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经科技处和人事处评审后予以鉴定;申请校级科研项目免于答辩的结题人员则分别由每组专家直接评审后予以鉴定。
三、答辩结题
(一)答辩流程
1.项目负责人作5分钟的项目研究汇报;
2.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答辩;
3.专家组审查结题材料,评议并填写《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专家鉴定表》。
(二)答辩材料
1.项目申报书1份
2.结题支撑材料1份
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
3.项目成果总结报告(4份)
4.答辩PPT(电子版)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人,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经专家组组长同意后,可委托本项目组其他成员作为答辩人。
(二)请参加答辩的人员自备答辩材料,于评审会开始前将答辩材料纸质版(PPT电子版)交至各小组答辩秘书处,答辩秘书再将答辩材料按照答辩顺序交给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答辩结束后,各答辩秘书将PPT电子版和《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专家鉴定表》报送至送科技处。
附件: 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答辩人员分组情况一览表.xls
科技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