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
 
1 3 4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5-11-06 16:56:3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一年一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将陆续开展,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工和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按2010年修订后的《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认定。本次统计结果用于年底目标考核工作及个人科研成果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或2014年度取得但未登记的成果均属此次登记范围。
二、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老师于11月20日到本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登记。科技处将于11月25日开始分别到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科研成果进行验收统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1
三、工作程序
    1.请各位老师用Excel系统录入(样表、空表均在附件中)、报电子文档、打印稿一份,并附上每项成果的原件,交到本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进行汇总登记(用稿通知和清样不作为登记依据,不统计)。
    2.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秘书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和初审,认真填写汇总表(样表、空表均在附件中),电子文档和打印稿各一份,分管科技工作领导负责对科研成果统计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科技处工作人员根据时间安排分别到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科研成果进行验收统计。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保证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不得虚报、重报、伪造、篡改。望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做好本年度科研统计工作。
    2.本次科研成果统计论文认定以纸质期刊或有加盖鲜章的检索报告(含相应的检索号)为准,成果获奖必须有加盖鲜章的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著作需附书四本(送科技处、图书馆存档各两本)。
    4.三大检索请附检索报告(请到中科院成都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检索报告原件一份留科技处存档,自留复印件。
    5.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收目请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作品转载通知。由科研秘书汇总,科技处工作人员直接到各二级学院(部门)验收,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6.科技处只收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的Excel表格,教师个人填写的表格由各学院(部门)存档。统计时间十分紧张,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准时交表。
    联系人:余卓亚   电话:18228663176  短号:63176
                                  
                                                     科技处

                                                  2015年11月6日

附件1:个人统计表.xls

附件2:个人样表(已填).xls

附件3: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4:二级学院(部门)样表(已填).xls

附表1

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验收时间表

   

二级学院(部门)

验收人

备注

1125

上午

文学与新闻学院

余卓亚

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

余卓亚

1126

上午

外国语学院

余卓亚

下午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余卓亚

1127

上午

教育学院

余卓亚

下午

数学与财经学院

余卓亚

1130

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余卓亚

上午

音乐与演艺学院

余卓亚

下午

美术学院

余卓亚

121

上午

文化与传媒学院

余卓亚

下午

体育学院

余卓亚

122

上午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余卓亚

下午

计算机学院

余卓亚

123

上午

化学与化工学院

余卓亚

下午

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余卓亚

124

上午

机关一、二、三

余卓亚

下午

机关四、五、六

余卓亚

127

上午

机关七、八

余卓亚

下午

图书馆、后勤集团

余卓亚

 

版权所有:四川文理学院 科技处办公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湖校区)办公电话:0818-279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