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02-27 18:59:35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平台:
为不断提高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推动学校全面转型发展,现将做好2017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川文理〔2016〕116 号)的要求,遴选高水平教师开展高质量学术讲座。
2、本学期,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举办1-2场学术讲座,各科研平台举办1场学术讲座。科研平台举办学术讲座需依托二级学院进行申报,二级学院协助其工作开展。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校内学术讲座听众一般由二级学院或依托的二级学院组织。学术讲座申报时,相关老师请及时与二级学院或依托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协调,确定参加学生人数,学校将按照参加学生多少确定讲座场地。具体备选教室见附件4。
4、学术讲座主讲人酬金根据《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川文理〔2016〕116 号)规定,校内正高、副高或博士、中级或硕士举办校级学术讲座按每场1000 元、800 元、500 元支付酬金。
二、报送方式
1、各部门请认真填报《2017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附件2、3),将电子档及纸质档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
2、各部门开展的学术讲座结束后,请在两天内提交学术讲座新闻、PPT以及照片等相关电子文档材料,科技处根据提交材料以及讲座执行情况拨付讲座酬金。
三、其他
请于2017年3月2日16:30前将相关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69533626@qq.com,并将纸质版交行政楼5016办公室。联系人:宋涛 电话:2790086 18284629879(短号69879)
科技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