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核实及补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02-21 11:12:36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对2016年度科研成果进行核实与补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成果补登,原则上限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如确有2014年度和2015年度漏登成果,此次可一并登记,今后将不再予以补登。2014-2015年度科研成果补登奖励按学校相应时间段科研文件执行。
2.2016年度已登科研成果核实,依照川文理[2016]71号《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3.本次科研成果补登和2016年度已登科研成果核实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3月8日。科研成果补登须填写《补登汇总表》,科研秘书将《补登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签字盖章)连同补登成果原件于2017年3月8日一并递交科技处5022办公室审核。
为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对2016年度科研成果进行核实与补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成果补登,原则上限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如确有2014年度和2015年度漏登成果,此次可一并登记,今后将不再予以补登。2014-2015年度科研成果补登奖励按学校相应时间段科研文件执行。
2.2016年度已登科研成果核实,依照川文理[2016]71号《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3.本次科研成果补登和2016年度已登科研成果核实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3月8日。科研成果补登须填写《补登汇总表》,科研秘书将《补登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签字盖章)连同补登成果原件于2017年3月8日一并递交科技处5022办公室审核。
联系人:李杰 0818-2791623 18982898011
科技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