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会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6-11-10 17:41:57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评估和检查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2);
2、《成果要报》(附件3),请按附件模板要求格式填写;
3、成果
提供下列与《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研究成果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论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刊登的论文须附刊物编辑部录稿通知书和论文样稿。
(2)研究报告: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分析报告等。
(3)科技产品、艺术作品(制作):软件系统光盘、模型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作品等。
(4)其它:有其它相关研究价值的学术成果,由科技处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4、答辩PPT
三、结题方式
集中召开结题会,项目负责人现场展示研究成果,并进行陈述、答辩。专家组评议,提出鉴定结论。
结题答辩会流程:
1、各答辩小组组长介绍结题答辩流程。
2、各项目负责人用4-6分钟以PPT形式向专家组汇报。
(汇报项目内容、研究创新点、研究体验和收获及项目成果等)
3、专家提问答辩。
4、专家组评议投票。
5、宣布评议结果,确定结题名单。结题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不超过各院项目总数30%。
四、结题时间安排
1、11月23日至24日,学生将准备好的结题材料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学院结题情况汇总后,将结题材料、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文档于11月25日下午5:00前统一报送科技处5020办公室。科技处不接收学生个人送交的材料。
2、11月28日至30日,科技处组织分组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经费补助
对于已结题的项目,发给结题证书,并按规定报销文科800元/项、理科1000元/项等科研补助经费。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