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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7-05-22 15:37:29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17年5月22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人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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