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8-04-17 10:41:27 文章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川科计〔2010〕12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程(试行)》(川科发财〔2015〕50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科技厅将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结题材料:
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3.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厅已签署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4.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5.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6.项目完成情况多媒体PPT汇报5分钟。
7.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请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程(试行)》(川科发财〔2015〕50号附件4)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8.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三、材料上报时间:截至4月25日。
四、联系人:李瑞杰 电话:2790085 邮箱:1262615764@qq.com
科技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