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9-02-25 08:35:49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平台:
为活跃学校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要体现学术性、创新性以及服务性,凡教学类、辅导类内容不纳入学术讲座。鼓励选取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并有应用价值的话题,特别是与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四川省“5+1”产业体系以及达州市“6+2”产业集群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川文理〔2016〕116 号)要求,遴选高水平教师开展高质量学术讲座,科技处不定期进行讲座满意度测评。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举办1-2场学术讲座,各科研平台举办1场学术讲座。科研平台举办学术讲座需依托二级学院进行申报,二级学院协助其开展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学术报告开展时间需统筹掌握,学期末不宜安排。学术讲座酬金本期末发放。
三、报送方式
1.请各部门认真填报《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附件2、3),于2019年3月5日16:3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8453593@qq.com,纸质版交行政楼5020办公室。
2.各部门开展的学术讲座结束后,请在两日内提交学术讲座新闻、PPT以及照片等相关电子文档材料,科技处根据提交材料以及讲座执行情况拨付讲座酬金。
四、其他
联系人:商老师, 电话:2790085(短号:637621)。
附件:
1.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指导性计划表.xls
为活跃学校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要体现学术性、创新性以及服务性,凡教学类、辅导类内容不纳入学术讲座。鼓励选取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并有应用价值的话题,特别是与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四川省“5+1”产业体系以及达州市“6+2”产业集群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川文理〔2016〕116 号)要求,遴选高水平教师开展高质量学术讲座,科技处不定期进行讲座满意度测评。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举办1-2场学术讲座,各科研平台举办1场学术讲座。科研平台举办学术讲座需依托二级学院进行申报,二级学院协助其开展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学术报告开展时间需统筹掌握,学期末不宜安排。学术讲座酬金本期末发放。
三、报送方式
1.请各部门认真填报《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登记表》(附件2、3),于2019年3月5日16:3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8453593@qq.com,纸质版交行政楼5020办公室。
2.各部门开展的学术讲座结束后,请在两日内提交学术讲座新闻、PPT以及照片等相关电子文档材料,科技处根据提交材料以及讲座执行情况拨付讲座酬金。
四、其他
联系人:商老师, 电话:2790085(短号:637621)。
附件:
1.2019年上半年校内学术讲座指导性计划表.xls
科技处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