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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2019-05-17 15:51:24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及相关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校级科研项目:
  (一)已到研究期限的(含已延期到时),具体结题人员详见附件1。
  (二)未到研究期限,已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可提前结题。
  (三)已到研究期限,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并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项目变更申请表(科技处-资料下载-项目结题下载)。对于已申请延期一年的项目本年度必须结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做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结题表
  (三)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500字左右)
  (四)2019年上半年申请结题情况汇总表
    三、结题验收申请流程
  (一)各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项目结题成果、填写《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科技处-资料下载-项目结题下载),并认真撰写项目成果总结报告(1500字左右)。
  (二)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根据《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和校级项目结题名单》(附件1)通知本部门结题人员,收集项目结题成果结题表项目成果总结报告延期申请表或项目变更申请表,并统计填写《2019年上半年申请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且将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机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科技处。
    四、结题验收方式
  (一)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按照学科分类、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委托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分组评审。
  (二)学校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结题情况汇总后上交,由教育厅审核后确定结题名单;申请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成果形式及数量确定最终参加结题名单。
    五、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丽利       V:62580      邮箱:1056873651@qq.com
                                                       科技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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